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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高等法院的再次不公正判决

1999-0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吴广义

1998年12月22日,东京高等法院继东京地方法院之后,再次判定东史郎败诉。这起东史郎诉讼案,从1993年4月26日东京地方法院开始一审到这次东京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历时5年零8个月,竟然判定如实记述当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一起虐杀无辜中国人事件的原日军士兵东史郎“有罪”,强令东史郎向那个杀人凶手桥本光治“赔偿名誉损失”、“登报谢罪”!

如今已是86岁的日本老人东史郎,1937年应征加入侵华日军,参加进攻南京等地的作战,亲身经历南京大屠杀。东史郎不仅自己枪杀俘虏,侮辱妇女;而且目睹所在部队集体屠杀、虐待和折磨中国军俘虏和平民,将全村男女老少杀光,集体轮奸少女,强迫中国妇女和朝鲜妇女充当慰安妇等种种残暴行径。他亲眼看到许多虐杀中国人事件,其中一起是日军侵占南京后的1937年12月21日,在南京中山路最高法院门前,分队长桥本光治随便抓来一个中国人,当着他和许多战友的面,将这个中国人装进邮政口袋里,浇上汽油,点火焚烧,火熄灭后,又在邮政口袋上拴两颗手榴弹,扔进对面的池塘里,将中国人炸死。他将这些都写在自己的《阵中日记》里。1939年,他因病退伍回国,在家中将《阵中日记》加以誊抄,整理成《手记》。

战后几十年来,东史郎不断反省自己在侵华战争中的罪行,决心在有生之年将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军暴行公之于世,让日本人民了解当年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给邻国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避免日本重蹈军国主义对外扩张的覆辙。因此,东史郎沉默了50年之后,在1987年7月6日举行记者招待会,展示《阵中日记》等证据,揭示南京大屠杀真相。

东史郎此举受到日本进步团体和正义人士的支持,也遭到右翼势力的围攻。在战后的日本,有一个“禁忌”,即曾经参与南京大屠杀的日军下级官兵,在发表南京大屠杀真相的时候,都不敢公开自己的姓氏和住所。否则,就会遭到战友会和旧日军将校方面的批判以及右翼势力的威胁。东史郎勇敢地打破了这个“禁忌”,将南京大屠杀真相告诉日本人民,这对妄图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事实,推卸侵华战争罪责的日本右翼势力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东史郎以亲身经历揭露和证实南京大屠杀之后,遭到了恶毒攻击和谩骂:“你这样做是日本旧军人的耻辱!”“你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你的做法,是出卖日本的卖国贼!”“亵渎英灵,罪该万死!”“等着要你的脑袋!”等等。更有甚者,日军第二十联队战友会以东史郎此举损害了联队的“名誉”为名,竟将他开除出去。

东史郎等人向日本人民揭示南京大屠杀真相,对一贯靠谎言过日子的日本右翼势力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右翼势力无法抹煞东史郎等老兵指证的那么多的屠杀暴行,只好在某一个事件上作文章,于是由桥本光治出面把东史郎等人告上法庭,声称东史郎在书中记述他无辜残杀一名中国人的事是“纯属捏造”,因而要求东史郎赔偿荒名誉损失费200万元,登报谢罪。

东京高等法院作出的荒谬判决践踏了司法的公正和法律的尊严,是日本右翼思潮不断蔓延、右翼势力日趋嚣张的结果。东史郎已于1998年12月25日上告日本最高法院。日本最高法院如何判决,是检验日本是否以实际行动正视和反省侵华历史的测量仪。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将拭目以待。

(《光明日报》99.1.22吴广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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